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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株洲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着重对组织指挥体系、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综合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健全我市森林防灭火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安全、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

《预案》明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森林火灾发生后,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快速、高效应对的原则,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方案开展处置工作。

《预案》着重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明确了森林火灾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处置原则,规范了扑救指挥流程和现场指挥机制;明确了扑火力量调动和使用保障程序,力求构建规范高效的扁平化指挥。

总结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数据,《预案》根据火灾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了市级层面4个应急响应等级,使响应启动更具科学性;同时对每一级应急响应内容及措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大大提升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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