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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人民法院法官远赴千里之外的河南,在新乡监狱为一对夫妻调解了离婚纠纷。近日,原告向某从广州发来感谢信,对此表示感谢。

据悉,原告向某与被告朱某于2011年相识,2013年结婚,育有一个小孩。朱某2022年因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现在监狱服刑。两人的婚生子虽然在爷爷奶奶处生活、学习,但小孩的生活费和学费一直是原告向某负担。原告系再婚,与被告之间并没有深厚的感情,现在被告服刑,夫妻感情日渐淡薄,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案件后,鉴于被告远在外省监狱服刑,法官与监狱对接,尝试远程视频开庭,监狱方表示条件有限,无法进行远程视频开庭。承办法官戴威华决定赶赴新乡监狱开庭处理这起离婚纠纷。

考虑到朱某在服刑,承办法官认为处理这起案件应该更加谨慎,若处理不当,不仅不能有效化解离婚纠纷,反而会引起被告的情绪波动,不利于被告继续服刑改造。承办法官事前与监狱狱警联系,了解被告的服刑情况,希望狱警先做被告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庭审中,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被告说明其妻子一人赚钱抚养婚生儿子的艰辛。被告朱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达了对妻子的愧疚之情,也感谢妻子的付出。为弥补过错,朱某表示愿意与妻子离婚,将双方名下的一套公寓给予妻子。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法官也鼓励朱某要树立生活信心,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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