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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市民政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株洲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全方位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水平,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目前,全市有养老院、护老院、护养院、医养中心等养老机构144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382家。《指南》从服务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4个方面,对生活照料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及食品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房屋荷载等41项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指南》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服务对象房间管理;提供精神慰藉服务,加强关爱帮扶力度;推进安联网建设,安装110联动系统等。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要建立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晰多主体各方责任,落实物业管理责任,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养老服务机构用房必须获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房屋建设过程须符合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经竣工验收合格,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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