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财经》 刘云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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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斯”)的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于2022年3月2日通过,该公司于3月14日提交注册。截至7月11日,该公司的上市进程尚无进展。

据悉,赛特斯是软件定义通信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向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和智能化运维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与技术服务。《电鳗财经》关注到,赛特斯的三大电信运营商收入占比较高,该公司新三板的主要客户与主要供应商数据与注册稿存在差异。报告期内,赛特斯的银行存款余额较高,但该公司曾高息向关联方借款。

招股书显示,赛特斯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云平台产品、云技术服务、虚拟路由器、软件定义广域网产品、边缘计算产品、IPTV 监测监管系统、业务运营支持系统、监控巡检系统。

该公司主要客户为三大运营商,报告期各期,该公司向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2.47%、24.98%、40.72%和66.58%,占比持续上升。而赛特斯相较于三大运营商其议价能力较为薄弱,如果该公司因产品或服务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未来因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对该公司的直接订单需求大幅下滑,将可能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赛特斯应收账款也相应增加。报告期各期末,该公司应收账款原值金额分别为5.53亿元、7.66亿元、8.93亿元及10.67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处于较高水平,分别为76.81%、83.23%、100.13%及130.17%。更为重要的是报告期期末,该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金额为8.19亿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为76.78%,其中逾期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比例达到44.24%。较高的应收账款及较长的回款周期,将对该公司的资产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电鳗财经》关注到,赛特斯为新三板挂牌企业,但其科创板申报材料中的部分数据与其在新三板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以2019年为例,赛特斯科创板注册稿,第一大供应商为江苏百得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6992.18万元,但在其新三板披露的2019年报显示,江苏百得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5951.79万元,二者差额为1040.39万元。

此外,该公司科创板注册稿与新三板披露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在其客户销售数据中也有所发生。以2019年为例,科创板注册稿中对中国电信的销售额为1.57亿元,但新三板 2019年年报中对中国电信的销售额为1.56亿元,二者差额近百万。

《电鳗财经》关注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向赛特斯、董事长 LU LIJUN(逯利军)、董事会秘书李旭出具《关于对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公司二部提示〔2021﹞014 号)。因该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造成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公司对该公司、董事长 LU LIJUN(逯利军)、董事会秘书李旭进行监管工作提示。

虽然招股书中指出,全国股转公司对赛特斯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的监管工作提示系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作出,不属于行政处罚且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该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因此前述监管工作提示不会对此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但上述情形体现出赛特斯在信披管理方面仍有待提升。

招股书显示,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对于资金的需求也大幅增长。为缓解资金需求紧张的情况,及时补充运营与研发资金,2018 年 11 月,赛特斯向天津鼎晖天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鼎晖天威”)借款 8000万元,合同期限 2 年。2018 年 12 月 20 日、2019 年 12 月 16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向天津鼎晖天威偿付上述借款本息合计 9420.27 万元,据悉,天津鼎晖天威是赛特斯控股股东南京美宁的合伙人天津鼎晖稳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天津鼎晖天威系赛特斯关联方,上述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问询回复指出,2019 年,赛特斯为持续发展 5G 项目,采用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了资金募集。赛特斯定增合计募集资金 4.79亿元,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已收到 2.54亿元。赛特斯考虑到短期内 5G 项目的研发投入基本可以由定增募集的资金覆盖,加之天津鼎晖天威的借款利率较高,故赛特斯分别向天津鼎晖天威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合计 9420.27 万元。

经与天津鼎晖天威相关负责人的访谈,其在确定借款利率时,主要参考的是内部的回报率指标。基于天津鼎晖天威与赛特斯之间的良好关系以及对赛特斯进行 5G 项目研发的认可,双方就借款事项进行了协商,并最终确定借款的年利率为 16%。问询回复指出,该利率与天津鼎晖天威向其他企业提供借款的利率相近。

但值得关注的是,招股书显示,2018年末、2019年末赛特斯银行存款为6.04亿元、7.57亿元。2018年末,该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较高,且该年度赛特斯还曾购买理财产品,具体购买数额招股书中并未公布,在此情况下,赛特斯以年利率为 16%的高息向关联方借款是否仍具合理性?

另一方面,赛特斯的募投项目中有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该公司的银行存款为8.66亿元、7.89亿元,2020年,2021年1-9月,该公司的理财产品收益高达346.37万元,306.68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电鳗财经》向赛特斯发去了求证函,但截至发稿时还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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