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积极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

保险企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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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二季度末,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8%,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8.1%;实际资本为4.96万亿元,最低资本为2.24万亿元。

保障保险业运行平稳,防范风险,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是银保监会的重要工作。在确保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银保监会的重要任务还涉及通过监管政策支持引导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

2021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修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以下简称《规则I》),形成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自今年开始实施。其包含的多项政策,已在引导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持资本市场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保险公司的长期稳健经营,维持充裕的偿付能力对保单持有人至关重要的。因此,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风险监管的主要手段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终防线。”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晓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在保险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同时,监管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管理,有利于保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二者相辅相成。

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强力看来,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按期偿付保险金,是其生存之道,而保障保险公司有足够资金按期偿付保险金,则是银保监会的使命。因此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对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偿付能力究竟如何,需要从几项重要指标来分析。记者从银保监会近日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第二季度末,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8%,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8.1%;实际资本为4.96万亿元,最低资本为2.24万亿元。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8.5%、214.7%和310.4%;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3.7%、134.1%和281.2%。

据强力介绍,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界定,指的是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即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其中,核心资本是指保险公司在持续经营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的资本。实际资本是指保险公司在持续经营或破产清算状态下可以吸收损失的财务资源。最低资本是指基于审慎监管目的,为使保险公司具有适当的财务资源应对各类可量化为资本要求的风险时,所要求其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

从近日公布的数据来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保险业运行平稳,总体风险可控。而这一成果,来源于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偿付能力制度建设。

据刘晓宇介绍,2013年出台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以下简称偿二代),最早提出构建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的三支柱监管体系,并实现了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体系转变。

2015年2月,出台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规则I》,包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等17项监管规则,标志着“偿二代”全套的标准体系基本完成,这就是“偿二代”一期,自2016年开始运行。

2021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规则Ⅱ》,对2015年出台的《规则I》进行了大规模修改,对原有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形成1至20号共20项监管细则,涉及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等诸多方面。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据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则Ⅱ》对绿色债券、科技创新、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给予了多项支持政策,有效促进保险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在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规则Ⅱ》允许专业科技保险公司保险风险最低资本按90%的比例计量,该项政策可较大幅度节约专业科技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提升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支持公司为科技领域多提供风险保障21亿元。

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面,《规则Ⅱ》允许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长寿风险最低资本按90%的比例进行计量,有力支持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保险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实现保费约22亿元,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据悉,银保监会下一步还将根据商业养老金业务特点和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偿付能力优惠政策,降低公司资本占用,支持保险业开展商业养老业务,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发展。

《规则Ⅱ》允许保险公司投资的绿色债券最低资本按90%的比例计量,引导保险业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有效提升了保险公司投资绿色债券的积极性;允许保险公司按90%的比例计量农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今年二季度末,该项政策节约保险业最低资本约27亿元,可支持保险公司为“三农”多提供风险保障约4200亿元,有力贯彻落实“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决策部署。

《规则Ⅱ》还对政策性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给予支持,允许其保险风险最低资本按90%的比例进行计量。以今年二季度末数据计算,该项政策可支持保险公司为我国出口和海外投资多提供风险保障约2400亿元,有力落实稳外贸的决策部署。

支持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规则Ⅱ》对资本市场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大盘蓝筹股。《规则Ⅱ》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成分股,允许其最低资本按95%的比例进行计量,以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在政策支持引导下,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保险业共投资沪深300成分股约7900亿元,节约最低资本138亿元,有力支持了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规则Ⅱ》对保险公司投资公募REITs,允许最低资本按照80%的比例进行计量,以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保险业共投资公募REITs约70亿元,占公募REITs总规模约13%左右,是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上述政策节约保险公司最低资本约7.2亿元,有力支持了保险业参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股。《规则Ⅱ》对于保险公司投资的银行类长期股权投资,若股息率等满足一定条件,可豁免减值要求,允许保险公司以其账面价值作为认可价值。该项政策支持保险公司长期持有上市银行股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下一步,银保监会对于保险资金支持和落实国家战略决策部署形成的投资资产,拟研究明确其界定标准及优惠政策,降低其最低资本要求,增强保险业服务大局的能力。(记者 周芬棉)

关键词: 偿付能力 保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