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7元,我省将有272万退休人员受益。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结合适当倾斜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7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我省将有272万退休人员受益

我省与国家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完全一致,即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2016年以来连续第5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我省将有272万退休人员受益。尤其是在2019年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以及今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省顶格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继续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更是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激励性政策引导参保人员长缴多缴

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特点是,继续实行统一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据介绍,2017年起,我省采取同步同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从实施效果看,社会接受度较高,反响良好。今年,陕西省继续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完全相同的调整办法。此外,还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的办法,使缴费长、缴费多的退休人员相对多的增加待遇。特别是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加大调整力度,能够更好地引导参保人员在职期间长缴费、多缴费。

四项措施确保调整基本养老金落实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调整,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调整,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原待遇发放部门负责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尚未核发到位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按预发待遇调整。

阶段性减免社保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按照国家部署,2019年我省出台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截至2019年底,减少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52亿元。今年我省顶格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尽最大可能纾解企业困难。截至6月底,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减收110.81亿元。养老保险方面连续出台较大幅度的减、免、缓、降政策,难免有人担心养老保险制度能不能持续,今后还能不能按时领到养老金。对此,国家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中央调剂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力度等措施,帮助各省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落实好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严格基金收支管理,做好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监测,确保基金平稳运行。所以,陕西省可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关键词: 养老金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