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脱口秀艺人“池子”通过微博发布长文称,在处理与笑果文化的合约纠纷时收到的案件材料里,竟包含自己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他给银行打电话要说法,对方称提供其个人交易明细是“配合大客户要求”。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通过官微向“池子”致歉,并称该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破坏基本信任准则

银行业因为其特殊性和监管要求,需收集客户大量的个人核心信息,客户交易信息也承载了大量个人消费、社交信息。鉴于此,未经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银行业不得对外提供客户个人信息,这是世界通例,也是客户把个人身家交给银行打理的信任基础。中信银行泄露“池子”账单一事,既突破了公众的想象力,也破坏了社会的基本信任准则。【详细】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是最明确意义上的个人隐私。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为存款人保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指特定情况下,为公安、检察院、证监、银保监等国家机构做的特别授权。因此,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只有出具本人身份证加层层验证,以及有关部门出示的专门调查令等,才能查询到个人账户。中信银行的做法在程序之外,刷新了公众认知。【详细】

道歉解决不了问题

假如“配合大客户”为真,一句道歉解决不了问题。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不是简单的违规操作,而是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甚至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要依法从重处罚。银行作出的内部撤职,代替不了司法层面的处理。也只让相关违法人员付出应有代价,才能迫使银行在行动上“举一反三”,真正把客户隐私当一回事。【详细】

当知道自己信任的银行竟可以为“大客户”开口子,轻而易举地交出另一个客户的账单,公众还是会感到不平和愤怒。因为它意味着银行背后的行事逻辑是:在“大客户”的面前,法律和制度可以突破,“小客户”的个人信息可以不被保护。【详细】

不能只靠企业自律

无论是银行以大客户之名泄露用户信息,还是疫情期间登记的个人信息被泄露,都再次为个人信息保护敲响警钟,相关保护机制亟待完善。一方面,我们要建立真正可执行的制约机制,提高违法成本,让“内鬼”“相关员工”不敢再犯。另一方面,对于采集来的个人信息如何保存、处理等问题应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有关部门要完善信息收集、保护的技术和流程,清理、减少不必要的信息收集渠道,及时销毁过时的信息。【详细】

这一事件引发巨大关注是一件好事,展现出全社会捍卫隐私底线的意愿。长远来看,隐私保护与技术发展不该是一场零和博弈。于企业而言,商业底线必须坚守。如若为了短期利益突破隐私边界,无异于饮鸩止渴。当然,在这方面,绝不能只靠企业自律,监管部门、执法部门等也需要加大打击力度,为信息时代保驾护航。【详细】

微言大义:

@北国鹿城:为什么是名人就会道歉?

@蜗得天:还好没有中信的卡。

@Arti_ :店大,欺你咋了?

@阿端:别叫中信了,叫中泄吧。

@毛毛0571:企业要重罚,罚到伤筋动骨才行。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违规提供客户信息触碰行业底线,触碰公众对切身权益的关注。最让大家感到担忧的是:作为“小客户”,知名艺人尚且有如此遭遇,那作为“小小客户”的普通百姓,个人信息岂不是更可以随意出卖和交换?相关部门不妨查一查,是不是存在“配合大客户”这种潜规则?这究竟是个例还是常态?如此,方能给公众一个合理交代。

关键词: 中信银行 泄露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