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刊发了一条遗失声明,声明人是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丰支行。

内容如下:

不动产权利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丰支行(原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金丰支行),不慎将坐落于xxx的证号为xxx的《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有不实,声明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公告期至2021年09 月01日止。

登记遗失声明很正常,毕竟谁都有可能不小心丢点东西。但令人不解的是,这家银行竟然在四个月内,发布了9条遗失声明。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按照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自4月13日至今,发布了9条遗失声明,涉及大中支行、南阳支行、常新支行、金丰支行等。

其中,该行5月6日在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刊发了一则“关于苏(2019)大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98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声明不慎将一份《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

第二天,也就是5月7日,网站上又刊发了一条公告,大丰农商行宣布该证明已找到,前一天刊发的遗失声明作废。闹了一场“乌龙”。

记者随即在该网站上搜索其他银行的遗失声明,发现也有权证丢失的情况,频率相对较低。

(见记者 王灿)

关键词: 四个月 遗失声明 农商行 盐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