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落地近三个月以来,浙江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收支规模达到51亿美元,同比增长66%。”7月30日,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真实性审核方式已经建立起来,银行服务自贸区的能力明显增强。
近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离岸转手买卖、跨国公司全球采购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势头良好,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对进一步做优做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要求十分强烈。为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支持国际贸易创新,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建设,省外汇管理局于今年4月向总局专题上报了《关于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请示》,并获得批复。
为推进新政策的落地,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完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省外汇管理局联合省自贸办出台专项指导意见,重点对银行便利化措施实施、客户管理、不尽职追责等环节进行政策指导,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化水平。支持银行按照展业原则,通过简化事前单证审核、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为自贸区企业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支持银行参照国际惯例探索开展油品转口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加大对自贸试验区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用好债券支持融资工具,加大对区内优质民营企业的发债支持力度。支持在自贸区内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企业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融入境外低成本资金;积极支持试验区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数据赋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跨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推动浙江自贸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浙江省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徐子福表示,下一阶段,浙江将持续聚焦浙江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进一步加快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提炼创新做法和经验,加快形成创新成果并复制推广;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相关政府部门完善平台建设,为银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提供信息支撑,进一步优化区内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宣传实效。鼓励银行改进服务,持续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满足企业差异化诉求,多渠道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介,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的自贸区企业。(本报记者 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