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66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1.3%。
嗯?!这数据看的感觉就像坐过山车,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15666元,比去年增长了2.4%,但是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反而下降了1.3%。
为什么会这样?
其实“名义增长”的概念里是不包含通货膨胀因素的,即价格上涨,只是数值的单纯对比,而加上实际的通胀因素之后就变成了现在的可支配收入下降。
由此看来,加不加通胀简直就跟拍照加不加美颜一样的效果啊。
接着我们来看下,2020年上半年的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构成。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其中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从上图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知道,食品烟酒支出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其次是居住支出,再者是交通。总结一句就是排在居民消费支出前三的都是吃、住、行这些日常生活必要的支出项目。
目前,国内的疫情基本已经控制住了,处在需长期防护的过程中,而我们真正居家隔离,在家远程办公的时间大概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截止到6月底,目前居民消费支出的前三名仍然是生活中必要的款项,说明大家的消费欲望并不是很强。不过,也不排除电影院、ktv、旅游行业未全面恢复营业的影响。
最后,我们来看下2020年上半年全国居民收入的主要数据。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其中转移净收入是所有收入来源类型中增长最大的,竟然比上年增长了8.2%。
前三个收入来源,大家都能理解,这个转移净收入是个啥呢?
转移性收入就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居民转移性收入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离退休金”、“价格补贴”、“赡养收入”、“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记账补贴”、“出售财物收入”、“其他”。
这样一解释,大家是不是就理解了,除了一些专项,政府发的各种消费券总是能在我们手上用到的,况且发放的数额和次数非常频繁。
可见,此次疫情中,转移性收入在最危急时候帮扶了我们一把,使我们渡过了难关,特别是各类消费券发放直接助推了当地消费复苏,从而加快了全国经济的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