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重磅来袭。这无论是对正在准备上市的蚂蚁集团还是整个网络小贷行业来说都是一记重拳。

这次的《暂行办法》在地域范围、注册资本金、平台资质、联合贷等方面都对网络小贷公司提高了准入门槛。如果《暂行办法》正式落实,将对整个网络小贷行业影响将非常大。

1、在注册资本方面

《暂行办法》要求,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此外,结合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即“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LPR的4倍(当前为15.4%)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多数小贷或网络小贷公司的利润空间已经承压。因此“在这道门槛之下,我个人认为,绝大部分从业者会‘望而却步’”。

2、跨省经营

新规跨省经营,要求的注册资本金是50亿元。这比一些持牌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金高了两倍,只有少数几家互联网巨头才能参与,容易出现垄断的局面。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只有5家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在50亿元及以上,就连蚂蚁集团旗下的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也仅是40亿元。这5家小贷公司中,有4家明确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不仅如此,需要跨省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公司,还必须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查批准、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明确了监管主体。也就是说,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不得跨区,跨区就需要特批,这无疑为网络小贷跨区经营增加了难度。

对于存量跨区业务整改,《暂行办法》给了3年过渡期,要求在过渡期内,未取得跨省级行政区域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将跨省级行政区域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和贷款户数控制在存量规模之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逐步清零。

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网络小贷公司基本都有跨区业务。

就在《办法》出台近四个月之前,即7月30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曾发布过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贷公司违规跨区域展业的专项风险提示。9月27日,地处西部内陆地区的青海省金融监管局,亦通过风险提示公开“喊话”违规跨区域经营的网络小贷。

3、在杠杆率方面

杠杆方面,要求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也就是说,网络小贷公司的杠杆率最高可达5倍,只不过该条款内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网络小贷的杠杆要求。

4、大量网络小贷从业者将面临退出或转型

面对突然下发的《暂行办法》,很多公司开始紧急采取应对措施。一位网络小贷从业人员透露:“公司正在紧急研究,召开董事会讨论具体的应对措施,充分利用1-3年整改时间,无非增加资本、并购合作、转型其它牌照、停业退出这几个选择”。

目前,已经有不少网络小贷公司被并购。不过《暂行办法》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承诺5年以内不转让所持该公司股权(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部门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

而小贷行业(包括网络小贷)的从业机构,近年来确实已经呈现减少的趋势。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人民银行10月31日发布的《2020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披露,截至2020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7227家;贷款余额9020亿元,前三季度减少70亿元。机构数量方面,今年三季度全国小贷公司环比下降约1.45%;同比则下降更多,约为5.90%。

原本由大量地方政府批复的网络小贷,实际上,上大多都有跨省域经营的问题,未来三年需要经历整顿,未获得银保监会批准开展跨省域经营的,无疑将要面临在过渡期内清退存量不合规资产的问题。

“大量网络小贷过去设立就存在‘监管套利’的现象。去中西部等一些地区注册公司,然后通过互联网全国展业,实际经营总部却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如果业务缩回注册地所在省份或区域,那么几乎没有市场空间。”

随着一道道监管红线划下,戴着“紧箍咒”的网络小贷行业将何去何从?

关键词: 网络小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