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继承的消息,在上海工作的高先生最近正盘算着回趟江苏盐城的农村老家:“现在父母大部分时间都和我们住在上海,我担心老家的瓦房长时间没人住会塌掉,想着回去给修一下,这样我们偶尔回去也可以住得更舒心些。”

不过,简单修一修房子可以,新建和翻建则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广西近日已出台通知,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明确提出了农户申请、村组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审批三个程序。当地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原址翻建或改扩建住宅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全国范围来看,各地的规定可能会有差别,所以在翻建农村老宅之前最好先去相关部门咨询清楚要求、规定,不要盲目动工建设。”王龙说。

盘活乡村闲置住宅

近年来,农村宅基地受到越来越多关注。看到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的消息,一些城镇居民随即提出了是否可以到农村买地建房的疑问。

对此,有关方面指出,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城镇户籍的子女只可以继承其使用权,并不能交易。事实上,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此前相关部门的文件已明确指出,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不能买地建房而又想回乡怎么办?租赁、合作等方式成为选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文指出,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有“城市的愿进来”,也有“农村的想出去”。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继承的消息,老家在福建省武平县农村的李军并不太在意。“我们村里现在几乎都是老人,年轻人基本都外出读书、打工了。”李军和妻子在北京开了一家洗衣店,每年只有过年时才回老家,“家里虽然有宅基地,但回老家的收入远没有在北京多,所以也没有回去的打算。”

农业农村部提出,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围绕农村宅基地,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措施正加快推出。如针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强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自然资源部还明确,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明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

魏后凯认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有利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关键词: 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