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专家表示,新《办法》解决了过去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将健康险定位为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会有更多健康险产品和服务投入市场。”
契合政策大环境
国寿上海分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主管郭怡璇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新《办法》主要有四方面变化,一是把医疗意外险纳入健康险范畴;二是鼓励发展长期医疗险,明确长期医疗险费率可调;三是鼓励健康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健康管理服务成本分摊上限从12%提高到20%;四是不再限制险企在医疗机构销售健康险产品,销售渠道拓宽。
“以医疗意外险为例,以往客户出现手术意外,若既非院方责任,且意外本身不属医疗险范畴,客户就得不到保障。而新《办法》把医疗意外险纳入医疗险范畴,鼓励险企参与社会治理,减少医患纠纷。”郭怡璇表示。
众安保险相关人士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相比征求意见稿,新《办法》主要在产品管理、适用范围及相关细节方面进行修订,既强调坚持健康险的保障属性,也鼓励险企提供创新型健康险产品,满足国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另外,新《办法》提出鼓励保险公司将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风险管理等环节。这是对科技驱动健康险发展的支持。”该人士表示,众安保险2014年就成立了健康险事业部,建立500人的健康险团队,配备专业的健康险精算、两核、医学、IT管理人员等。同年开始布局百万医疗险,至今已完成从产品到服务各个维度的14次迭代升级。
瑞士再保险中国区人寿及健康险市场业务部负责人张永强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新《办法》提高并强调了健康险作为独立业务线的重要性和战略地位,这与当下健康中国的政策大环境高度契合。“在强调重要性的同时,新《办法》也强调了专业化,包括必须成立健康险事业部,以及统一健康险的监管制度、规则和精算管理。”
新《办法》还强调供给侧改革。“除了扩容健康险产品的类型和经营主体,如养老险明确可以经营健康险外,新《办法》要求险企重视产品创新,尝试采用创新技术及创新的风控手段等,并明确了部分业务在公司经营中的自主性,如长期医疗费率可调、团险定价自由度等。”张永强表示,在鼓励险企借助科技手段更好、更快、更创新地经营健康险的同时,
新《办法》对险企采用新科技进行核保作出了限制,一方面突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监管理念,另一方面行业也要预防出现潜在逆选择风险导致保费上涨,使具有正常风险的消费者被动付出更多保费,偏离保护消费者的初衷的可能。“总体来说,新《办法》强化保险产品的服务属性,鼓励差异化经营。在旧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健康险作为服务型产品的定位,鼓励险企为保险人提供更丰富多样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消费者将获益
新《办法》明确长期医疗保险购买费率可以调整,引起不少消费者关注。
“今后长期健康险产品价格不是固定费率。”郭怡璇表示,目前市场上的医疗险大多是短期型,最大问题在于一旦客户身体状况生变,可能影响续保。如果是长期医疗险,客户就不用担心续保问题。“医疗险跟国家医保政策、医疗价格挂钩,每年随两者调整而调整,而每年医疗技术、诊疗费用等变化较快,所以市面上鲜有长期医疗险。新《办法》明确长期医疗险费率可以调整,有利于险企加大长期医疗险开发和市场投放,进一步丰富市场供给。”
张永强表示,医疗险终身保证续保,费率可调整,是国际成熟市场的普遍形态。受医疗技术进步和就医行为变化等影响,历年来,各国医疗通胀普遍高于基础通胀。此外,社保政策变化也导致医疗成本难以长期预估。若试图在销售产品时将长期医疗费用增长和其他风险体现在定价中,反而对消费者不公平。“新《办法》下,中国首次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通过保证续保确保消费者可获得更长期乃至终身保障,同时通过费率可调整,避免产品在开发初期定价过于保守,更合理地反映当下医疗费用水平和整体参保人员的风险水平。”
“对消费者来说,相对于目前市场上已有的3到6年的‘保证续保’且保证费率的产品,新《办法》下的长期医疗险应该在价格上更有优势,且在保障期限上做到更长期保证,从真正意义上解决消费者对未来健康风险的担忧。”张永强进一步指出。
此外,新《办法》将险企健康管理服务成本分摊上限从12%提高到20%,对目前健康险中频频亮相的“健康管理”服务带来利好。“尽管健康服务已是主打,但其‘附属’地位明显,且现今市场上的健康服务大多呈同质化特征。”张永强表示,新《办法》以专章明确了更多样化的服务内容和提供方式,强化健康管理的地位,鼓励保险公司在经营健康险同时仍须关注服务,形成“以保险带服务、以服务促保险”良性循环格局,也为市场差异化良性竞争提供了依据。“作为消费者,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保险公司在突出产品保障的同时,会将健康管理服务作为其差异化竞争的有效手段,为市场提供更多选择、更多层次、更有针对性,也更专业的健康管理服务。”
“国家卫健委公布过一组数据,2018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3亿人次,入院人数达2.5亿人,意味着巨大的健康险市场需求。健康管理服务成本分摊上限提高,有利于扩大健康管理服务供给,促进‘保险+服务’模式的发展,未来我们的健康险产品会更多嫁接到健康服务,今后消费者购买健康险,诉求从原先的保险给付扩展到病前预防、病中管理及病后康复,保险公司将从全链条为客户提供健康服务,真正守护人民美好生活。”郭怡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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