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今天是虎年开工第一天,可是,不少人在春节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特别是处于服务行业及重要职能部门的员工可能不得不牺牲自己节日休息的权利,在单位的安排下加班工作。这个春节加班,能领多少加班费呢?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不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除夕)至2月6日(星期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其中,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三天,即2月1日到2月3日,也就是农历的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另外有四天是周末休息日或周末休息日的调休日,即1月31日、2月4日、2月5日、2月6日。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2月1日到2月3日是法定节假日,在这三天里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300%的加班工资;在1月31日和2月4日至6日这四天加班的,单位要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举例来说,目前南京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280元,日工资最低约为104.83元。这样算来,2月1日到3日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314.48元(104.83×3),在1月31日和2月4日至6日这四天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209.66元(104.83×2),如果7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到1782元的加班费,相当于17天的工资。

对此,人社部门也提醒,上述案例是以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实际情况中,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要加班费还是要补休,有讲究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当天企业安排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春节前三天不能后补,只要加班,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

不过,补休可以和休息日加班搭档。法律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在1月31日和2月4日至6日这四天加班,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值班,不等同于加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为非生产的责任,且是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对于值班,就不涉及加班工资的问题了。

同时也提醒加班族们,为了避免法定节假日拿不到应得的加班费,要注意保留自己的加班证据,如果加班费被克扣,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拨打电话12333进行举报。

(记者 王赟)

关键词: 春节加班 加班费 咋算吗 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