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还连续3年建言,将欺诈发行罪调整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将最高刑提至无期徒刑,全方位提升违法犯罪成本,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完善三大资本工具激发市场活力
南方日报:此次创业板改革的核心在哪?
王建军:此次创业板改革的核心是实施注册制。近年来,创业板上市公司积极借助资本市场平台,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这三大资本工具,构建产业、资本及人才优势,实现做优做强。此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对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在并购重组、再融资实施注册制的同时,大幅提高股权激励制度的灵活性。通过更加灵活、便捷的政策支持和资本工具供给,推进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创业板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南方日报:目前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进展如何?
王建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存量+增量”改革的一次重大探索,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我们借鉴国内外最佳实践,紧扣“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这一主线,推进基础制度全面改革,在创业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同步实施注册制,推动实现发行上市条件、发行定价、审核理念方式等更加市场化,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当晚,深交所就发布了改革涉及的所有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目前,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交易所层面的业务规则已经上报,内部业务流程已经就绪,全市场技术准备即将完成,廉政建设同步推进。
在今年市场环境极为复杂的背景下,我们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全力推进改革平稳落地实施,更好发挥资源配置枢纽作用和创新资本形成优势,为服务创新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全局作出更大贡献。
建议加快修改刑法
使欺诈发行可判无期徒刑
南方日报:今年您带来了哪些建议?
王建军:我连续3年建议修改刑法,将欺诈发行罪调整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将最高刑提至无期徒刑,提高罚金额度,拓宽该罪规制范围,明确“关键少数”刑事责任。
去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解决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近期,国务院金融委会议在一个月内接连3次强调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惩重罚各种欺诈和造假行为,已为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欺诈发行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也远比普通金融诈骗严重。在现行刑法中,对证券欺诈的刑事处罚明显过轻,罪责刑实不相称。比如,万福生科欺诈发行的募集资金达4.25亿元,涉及2.7万户投资者,主要责任人仅被判刑3年6个月。相比之下,2016年商丘市中院判处的一起集资诈骗案,集资额为1.9亿元,造成517名集资参与人未兑付资金9000余万元,此案被归入“金融诈骗罪”,被告人便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欺诈发行类案件涉众性强,涉及金额大、范围广、人数多,直接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应“民行刑”三管齐下,立体化构建欺诈发行责任追究体系,全方位提升违法犯罪成本,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夯实法治保障。
(南方日报记者肖文舸吴哲张艳)
关键词: 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