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落地的失业补助金政策,短短半月内已惠及千余名市民。昨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截至7月24日,全市共向1176人发放失业补助金,涉及金额111.59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六保”工作,更好保障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市人社部门于7月10日正式启动失业补助金受理工作。据介绍,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纳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最长可领取6个月。其中,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82元;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22元。
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领,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乡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本市户籍的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到居住证所在地)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申领人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将停发失业补助金。(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关键词: 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