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对于拥堵费和郊区牌照等其他政策建议,北京市有关部门将结合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研究论证。
此言一出,再次引发民众对拥堵费的关注,有人惊呼:这是不是意味着拥堵费要来了?
拥堵费,“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所谓拥堵费,指的是在交通拥挤时段,对部分区域道路使用者收取一定费用的价格调节手段。事实上,北京研究拥堵费,已有长达十年的历史。
早在2010年12月,北京市出台28条措施缓解交通拥堵,“研究制定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择机实施”,此为征收拥堵费话题首次出现。
此后,2013年9月发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和原市环保局牵头,“研究城市低排放区交通拥堵费征收方案”。这标志着拥堵费正式进入官方议题,但实施范围的措辞从此前的拥堵路段和区域,变为城市低排放区。
2013年后,几乎每一年都会传出拥堵费相关的消息。如,2014年年初,原北京市环保局印发《全市2014年流动污染源监管工作细则》之时,媒体就曾报道称这一政策将在2014年制定完成,并最快在2015年实施。
至今,拥堵费的报道时不时见诸报端,但仍然“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征收拥堵费,难在哪儿?这或许可以从过往官方的一些表态中寻得答案。
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容军在2017年北京市两会期间表示,拥堵费政策的实施还没有时间表,政策涉及面大,政府将会慎重研究。是叫拥堵费,还是叫减排费,还是两个都包含,都不确定。此外,还要就具体收费方式、技术路径、收费区域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
对谁收,怎么收?
关于拥堵费的收费方式和技术手段,不同专家有不同看法。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向中新网记者表示,拥堵费应主要针对主城区拥堵道路进行征收,征收对象主要为进出主城区的车辆,按照出行时长或次数等标准征收,同时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照顾,如主城区居民出行、上下班出行等情况。
“拥堵费征收之初,征收标准应相对较低,对短频次出行可适当提供豁免条件,对于长期占用道路资源的,可通过次数或时间累加,征收拥堵费,这样对普通百姓来说基本没有增加出行成本。”崔东树说。
“‘按时间路段收费’可以有效治堵。”经济学家薛兆丰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具体方法是先设定“适度拥堵”的行车速度。以此为目标,实时调整道路的拥堵费率,用电子显示牌和无线广播等办法公示,通过摄像头来记录经过的车辆的车牌,事后通知并征收拥堵费。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不同时段的拥堵费率就会稳定下来,车主就能形成较准确的预期,使出行需求更加合理。
2020年,延宕十年的话题重新被提起,收取拥堵费的时机成熟了吗?
崔东树认为,过去征收拥堵费技术手段不成熟,如今随着车辆识别系统、ETC等技术的发展,条件已经具备。而且,在以往私家车为主的基础上,网约车对道路资源的占用也非常严重,应该让占用道路资源较多的车辆承担一定的拥堵费。
崔东树同时指出,缓解交通拥堵应该综合施策,拥堵费是一项重要措施,但要与公共交通能力的提升相匹配,否则只收钱不见效,老百姓的意见会很大。
资料图:乘客有序乘坐北京某路公交车。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拥堵费的世界经验
拥堵费在世界范围内早已有实践,他们是如何收取的,缓解拥堵的效果又如何?
全世界最早推行拥堵费的国家是新加坡,1975年起,新加坡政府在市中心6平方公里的控制区域,如果乘客数少于4人的车辆在上午7∶30至10∶15进入该区域必须出示购买的交通许可证,许可证售价约2.5美元/天(最初几年为1.3美元/天)。
在国际大都市中,英国伦敦从2003年起开始征收交通拥堵费,收费标准是每辆车进入收费区每天一次性缴纳5英镑的“进城费”,经过几次价格调整,伦敦的交通拥堵费已经涨到11.5英镑。
新加坡在实行拥堵费以后,进入控制区的车流量下降了一半左右,保持在较低水平。但伦敦的情况恰恰相反,交通拥堵费征收方案出台后,2007年收入达8亿英镑。但交通状况却并无改善,只在征收拥堵费之初有一些效果,但政策实施不久便又继续拥堵,甚至越收越堵。
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看来,新加坡模式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国土面积小,且最早是在6平方公里的小面积内收费,“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在实践中很容易操作。“北京现在已经是全面性的拥堵,带有潮汐性特征,很难界定交通拥堵费的收费区域和时间。”
资料图:一列北京地铁昌平线列车驶入沙河高教园站。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缓解拥堵需综合施策
在公众看来,如果收取了拥堵费,出行体验却没有提升,显然不能接受。
一些专家对于拥堵费的实施效果也存疑。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此前就担心,“征收拥堵费后,小汽车在北京的使用强度会有相应下降,公共交通压力会加大。如果公共交通换乘、拥堵状况还得不到改善,小汽车会再次被逼到路上。”
针对这种忧虑,有业内专家指出,治堵不能把拥堵费单独讨论考虑,而要以缓解拥堵为目的,考虑综合施策。
“现有的政策有没有用到极致?有没有改进空间?与其他措施比较而言,哪一种更好?拥堵费是一种争议很大也是最后的手段,现在还没必要讨论收费方式这么具体的问题。”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告诉中新网记者。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曾表示,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
杨传堂称,“首先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动优选公交成为公众的出行习惯。第二,要强化交通规划引领,通过一体化的交通规划和综合的开发建设,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的模式。第三,要加快城市智能交通的系统建设,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水平和运行效率。第四,还要加强城市交通的综合治理,来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效率。”
程世东也持有类似观点,他认为,拥堵的根本在于道路资源不足,所以要鼓励大家使用公共交通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尽可能少开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政府要更好地提供公共基本服务,发掘公共交通潜力,提升公交专用道的比例,形成网络,提高公共交通的路权;轨道交通的建设也要持续推进,满足人民的需求;自行车道的骑行体验,也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程世东说,“曼哈顿77%居民没有买车,香港居民买车比例是北京四分之一,一方面原因在于这两个城市把公共交通做得很好,人们不太需要买车;另一方面,香港的一个车位200万港币,曼哈顿也很高,停车费市场化,就是一种减少拥堵的经济手段,我认为是优于收取拥堵费的。”
“征收拥堵费是所有治理拥堵手段穷尽之后,才要去考虑的手段。”在程世东看来,“政策是需要比较优劣的。如果通过提升公共交通能力满足人们需求,或者通过停车费市场化等手段,使得道路使用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就能缓解拥堵,那拥堵费就没必要推行了。”
对于大城市是否该征收拥堵费的问题,你怎么看?(完)(张旭)
关键词: 拥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