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有序推动REITs试点平稳落地 合力促进市场行稳致远
《经济参考报》记者27日从深交所获悉,深交所首批四只公募REITs全部公布最终发行价格。
深交所网站显示,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网下认购倍数为15.31倍,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2.310元;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有效报价认购倍数为4.56倍,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13.020元;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网下有效报价认购倍数为11.13倍,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13.380元;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网下有效报价认购倍数为9.58倍,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2.300元。
从询价情况来看,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募REITs的积极性颇高,投资人结构多元化,券商自营、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均有参与。
据了解,自公募REITs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深交所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夯实制度基础,强化技术保障,做好市场服务,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深交所副总经理李辉近日在“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具有更全局和更长远的重大意义,相当于新一轮在特定领域的股份制改革。同时,试点工作要克服的困难不少,这也正是重大改革事项的客观规律。正因为意义大、困难多,更需要各方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实现试点项目高质量平稳运行、试点工作行稳致远。
对于相关试点项目推荐遴选、审核实践,李辉建议建议学界、业界关注四个方面具体事项:一是夯实试点项目的合法合规基础,二是规范完善试点产品的治理机制,三是有效提升项目信息披露的质量,四是协同解决产品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深交所将继续认真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贯彻“四个敬畏、一个合力”以及“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四明”工作理念,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会同各方持续做好试点项目的发售、上市、运行、监管各项工作,提升试点质量,夯实发展基础。(记者 张小洁 北京报道)
附:深交所副总经理李辉在“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讲话全文
有序推动REITs试点平稳落地 合力促进REITs市场行稳致远
尊敬的各位嘉宾,专家、同仁:
非常荣幸参加“新格局新发展新金融”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首先,我谨代表深交所,对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也借此机会,对各方长久以来对深交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下,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提升。去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又一项金融市场重要改革创新正式启动。
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是资本市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风险、去杠杆、稳投资、补短板决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具有产品流动性适中、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等特点,对于盘活社会存量资产、降低宏观杠杆率、提升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质效、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品种等具有重要意义。结合个人相关学习与实践,汇报几点体会,供批评指正。
一是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具有更全局和更长远的重大意义,相当于新一轮在特定领域的股份制改革。REITs本质上是底层基础设施项目公开发行和上市交易,投资人通过持有公募基金份额间接持有底层资产,在存续期内,REITs扩募也与企业上市后再融资类似。在当前国内法律和金融监管环境现实条件基础上,试点推出融合各方诉求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本身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创新之举,同时有可能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产生良好的外部效应,有利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是在意义如此重大的同时,试点工作要克服的困难不少,这也正是重大改革事项的客观规律。试点初期在项目架构安排、筛选推荐、注册审核、发行等各个阶段,面临各方面理解认识有待统一,各方面配套政策需要逐步明确,专业管理机构、专业投资者有待在实践中培育成长等实际问题。我们看到,在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的统筹指导下,相关国资、财政、税务、银保监主管部委、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交易所与原始权益人、市场机构一道,学界与业界合力,积极研讨对策,想了不少新办法,克服了不少难题,也启示了一些新思路。
三是正因为意义大、困难多,所以更需要各方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实现试点项目高质量平稳运行、试点工作行稳致远。
REITs概念进入到中国已十余年,大家并不陌生。深交所从2003年开始研究和探索REITs,在2006年参加了证监会组织的第一轮产品设计论证。2014年,深交所相继推出国内首单依托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私募类REITs“中信启航”、首单以公募基金为载体的准REITs“鹏华前海万科”等开拓性项目。目前,累计发行类REITs项目50单、规模合计超过1000亿元,已形成不动产类型覆盖全、市场引领效应强和多元化投资者聚集的类REITs市场。随着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深交所愿与市场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优化机制安排,推动更多的原始权益人、投资者有效参与,自身恪尽职守,督促市场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为这一改革创新事业共同维护良好环境,共同营建良好生态。
日前,深交所首批4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获证监会注册,已进入基金公开发售阶段,预计募集规模合计约140亿元。首批4单项目均位于京津冀和粤港澳两大一体化发展重点区域,项目类型包括垃圾处理及生物质发电、产业园区、收费公路和仓储物流等主流基础设施领域,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投向强增量补短板领域。结合相关试点项目推荐遴选、审核实践,也建议学界、业界关注四个方面具体事项。
第一,夯实试点项目的合法合规基础。合法合规是试点项目可持续运作的关键。要从权属状况、资产抵质押情况、相关审批手续齐备性等方面综合考虑。例如,针对关联交易占比较大的个别项目,审核中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控制要求、定价依据和公允性以及关联占比的合理性,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第二,规范完善试点产品的治理机制。本次试点采取了公募基金+ABS的架构设计,在治理机制搭建上,坚持合理化、科学化原则,强化落实基金管理人主动管理职责,指导项目规范完善治理机制,包括基金持有人会议层面对法定事项进行决策;基金管理人层面决策机构设置应当保障其主导决策权;项目公司坚持特殊目的载体定位,人员由基金管理人选派等,切实提升基础设施基金的运营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有效提升项目信息披露的质量。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有利于投资者及时充分获取决策所需信息,确保基金管理运作公开透明。本次试点项目审核阶段,我们针对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现金流测算、项目评估、关联交易、借款安排、基金扩募以及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的相关事项等,均要求在招募说明书等项目文件中予以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四,协同解决产品推进中的难点问题。试点项目仍面临税收政策、国资转让、投资等共性实际问题,交易所积极发挥与各省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接合作优势,密切配合各方共同商议,研究对策,推动项目顺利落地。例如,针对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国资转让、税收、业务及审批等问题,提请地方政府协调支持。同时,基于项目审批流程和业务操作的有序衔接,允许特定情形下同步筹备并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在确定性的前提下做出务实安排。
各位来宾,资本市场经历30年,任何一项重要改革创新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高质量推动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离不开各方贡献智慧、凝聚共识。深交所将继续认真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贯彻“四个敬畏、一个合力”以及“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四明”工作理念,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会同各方持续做好试点项目的发售、上市、运行、监管各项工作,提升试点质量,夯实发展基础,诚恳期待和欢迎学界、业界各方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