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守信用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甚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年10月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记者从企查查数据研究院3月23日发布的《2021年失信被执行人风险数据报告》获悉,2021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34.12万人次,同比下降46.3%。其中,江苏新增10.47万人次,位列全国第四;现存总量达70.45万人次,位列全国第二。
所谓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于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公示惩戒措施,至今已有9年。
企查查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34.12万人次,同比下跌46.3%。从省份分布来看,广东、河南、浙江三个省份数量最多,分别新增14.25万人次、13.30万人次、12.76万人次。江苏紧随其后,2021年新增10.47万人次,位列全国第四。
从总数量上看,2021年我国现存失信被执行人最多的三个省份是浙江、江苏、广东,现存数量分别有78.14万人次、70.45万人次、60.70万人次。西藏、青海、海南三个省份的数量最少,分别现存失信被执行人0.34万人次、1.01万人次、1.95万人次。
自2013年以来,我国共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712.71万人次。2019年新增最多,数量接近300万人次。2020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249.84万人次,同比下降15.6%。2021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34.12万人次,同比下降46.3%。从年度趋势来看,失信被执行人的增长数据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2021年,同比下降46.3%。
浙江、宁夏、上海位列“失信密度”排前三。由于各省份的人数不同,也就导致了“失信密度”有所不同。报告将各省份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存数量除以常住人口数量,得到各省份每万人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将此定义为“失信密度”。数据显示,浙江每万人就有121个失信被执行人,宁夏每万人就有92个失信被执行人,河南每万人就有91个失信被执行人。西藏、吉林、湖南是“失信密度”最低的三个省份,西藏每万人仅有9个失信被执行人,吉林每万人仅有11个失信被执行人;湖南每万人仅有14个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人民法院执行局在2017年发布的声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也就是说,最短2年,最长5年,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就会从黑名单中删除,撤销“老赖”称号。
(记者 徐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