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因违规收费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金融机构被曝光。近日,银保监会通报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普惠等机构被点名。
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减费让利是近两年的政策号召,但在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银保监会开展的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及暗访督查工作中,发现依然有机构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
在此次通报中,银保监会详细披露相关细节和数据,揭开部分金融机构、助贷机构的小微企业服务乱象。问题集中于违规收取“两禁两限”费用,发放小微贷款时捆绑销售保险且提取高额代理手续。
所谓“两禁两限”费用,是指依照《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通报显示,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工商银行江西分行、河北分行、河南分行、上海分行等9家分行违规向20户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2284.87万元。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银行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两禁两限”费用4369.53万元。
因在已有抵押的前提下向客户销售保险费率较高的人身意外险,提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民生银行在本次通报中被“二次点名”。
经监管部门调查,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银行共有10.19万笔小微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的客户购买了该行代销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67%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金额/贷款金额不低于0.40%。该行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通过总对总合作协议,约定代理手续费率为保费的50%—80%。
例如,民生银行杭州分行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期间2684笔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贷款的客户购买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客户向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支付保费1847.24万元,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向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1477.79万元,代理手续费占保费的80.02%。抽查部分保单显示,相关保险费率为0.39%—0.5%,是一般人身意外险的数倍。
除了银行本身,也有部分助贷机构参与了对小微企业的“加负”。
经监管部门调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与兴业银行合作开展普惠型贷款业务时,强制捆绑销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保证保险,未提供其他增信方式或其他保险公司产品供客户选择,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究其原因,是因为兴业银行依赖第三方合作渠道获客,忽略对合作方收费情况及综合融资成本的评估。兴业银行提供全部贷款资金,贷款年利率为6.32%—7.6%;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99%贷款金额的履约保证责任,名义月保费率为0.12%;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获客和不良贷款催收,以及承担1%贷款金额的连带担保,名义月担保费率为0.33%,名义月服务费率为0.09%—0.65%。
例如,某客户2019年5月贷款本金为382万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7.6%,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兴业银行预计收取贷款利息46.40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收取保险费16.34万元,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预计收取担保费4538元和服务费81.14万元,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达22.16%。其中,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取费用占综合融资成本的56.53%。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副院长于洪认为这次通报显示出的问题比较严重。“本身国家有政策,相关机构还‘顶风作案’,这是不应该的。”她说,中小微企业是当下稳定就业的“主力军”,特别是疫情影响下,它们的生存本来就不容易,国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却遭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对企业生存来说是雪上加霜的。
于洪举出一组数据:有抽样调查显示,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3.7年,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更是只有2.5年;而在美国与日本,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分别为8.2年、12.5年。“企业的生命周期和方方面面的因素有关系,但营商环境、融资环境等显然是最重要的几个因素。”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教授武长海对通报中点名的“国有大行”比较意外,他认为,中小企业是社会的毛细血管,国有四大银行更有责任和义务来帮助中小微企业,“它们看似很微小,但是对社会却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此次,监管部门直接点名部分金融机构,其政策意图十分明确,即“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附加不合理条件、强制捆绑销售、转嫁成本、违规收费,变相增加小微企业隐性融资成本。”
此前,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应从“治本”上下功夫。首要的就是增加有效供给,比如商业银行要单列小微企业的信贷计划、重点支持加大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的投放等。
对这一点,武长海说,从目前的情况看,想真正落到实处还有一段距离,“从银行经营角度看,它肯定有苦衷,给中小微企业多贷款会增加银行的一些成本,但这不是部分机构‘顶风作案’的理由。”
如何平衡银行和企业的利益,武长海认为,政府可以考虑给银行等机构一些特殊补贴或是政策扶持,比如信用建设,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分类制度,全面落实授信尽职免责的政策,适当提高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敢贷、能贷和愿贷的长效机制等。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关键词: 国有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