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大商所发布通知,就铁矿石期货持仓限额调整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意见回复截至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
据通知,此次大商所拟将铁矿石期货持仓模式调整为固定额模式,对一般月份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限仓提供了15000手和20000手两个方案;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后,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限额拟调整为10000手;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限额拟调整为6000手;进入交割月后,持仓限额继续下调至2000手。同时,大商所拟取消铁矿石品种交割月套期保值额度自动转换的规定。
对于新持仓限额方案的实施时间,大商所也提供了三个方案征求意见:一是自I2102及之后的合约实施;二是自I2106及之后的合约实施;三是在新上市合约实施。
市场专家表示,目前铁矿石期货在一般月份实施规模以下固定限仓、规模以上比例限仓的模式;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和进入交割月时,采取更低的固定限额。该限仓模式在鼓励各方参与市场、提升市场流动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产业企业参与尚不充分的现阶段,当市场持仓规模扩大时,投机持仓限额也水涨船高,易形成投机力量与产业力量的不匹配。在此背景下,新方案将固定值与比例限仓相结合的模式调整为固定限仓模式,有利于加强持仓管理,通过控制单个客户持仓规模更好地适配铁矿石期货的投机力量与套保力量,进一步平衡和完善市场结构。相比现有标准,新方案大大收严了限仓标准,体现了交易所从严管理市场、严控投机的监管思路。
本报记者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