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四批)”,其中,海阳市传渤大药房因销售口罩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责令整改,拟被罚款5000元。

公告显示,2020年1月31日,根据群众举报,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阳市传渤大药房进行检查。经调查,该药房在销售口罩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公告称,该药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整改,拟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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