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用地有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有盼头,惠州年土地征收工作取得新进展。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土地征收流程和程序,综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施行集体土地动态市场评估定值,实施一次签约、货补偿即限时搬迁“三重”奖励。该《办法》同时健全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体系,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让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土地征收中,惠州年初以来便明确了征收实施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将7个县区分别根据不同片区发展情况划分等级定档,惠城桥东、桥西等1类片区征收价格最高,每亩8.48万元,龙门地派、龙潭等乡镇最低,5.36万元/亩,农用耕地、果园和水塘等地类则不再区分,更加符合当前农村的生产实际和村民的利益。

在最受村民关注的房屋征拆问题上,《办法》在明确村民住宅认定标准后,在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原则基础上多层面补偿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提出房屋按照本身区位、用途、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等要素市场价值评估,宅基地使用权价值按照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评估市场价值60%确定(评估标准统一设定为:“五通一”、4.0容积率)。

在明确村民住宅补偿定值标准同时,惠州未来的土地征拆工作还将设置多重奖励加速征拆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实现村民利益最大化。

一是加大一次签约村民补助标准:村民一次签约补助金额每方米可达项目安置房评估单价20%,若无安置房则为周边普通商品住宅备案10%进行核算;二是鼓励村民选择货补偿,推动片区成片连片开发,每方米奖励900元,每户最高奖励金额可达43.2万元;三是设置限时搬迁奖励,对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退房屋的村民每方米奖励300元,每户最高奖励14.4万元(一户有多栋房屋的,累计不得超过14.4万元)。

“城市扩容提质发展,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失地农民在这个过程里不是看客,而是建设者和贡献者,要让他们充分享受城市发展的红利,更有获得感。”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曹红杰说,新标准的施行,惠州征地拆迁工作不只是与时俱进地提升补偿标准,还将切实关注失地农民的长久生活,真正搭建起针对被征地村民集职业培训、就业、教育和社会养老保险等于一体化的保障体系,让失地农民生活有盼头。

南方日报记者 张峰 通讯员 黄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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