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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某果业公司拖欠69名农民工工资93.2万余元,该区人社、法院等部门通过走访调查、核实协调、强制执行等方式,成功帮助这些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2021年1月23日,农民工游某某、陈某某等向芦淞区人社局投诉称,他们在某果业公司干活,工钱迟迟没有到手。经过统计,该公司一共拖欠了6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32350元。
“被拖欠农民工人数很多,金额很大。”芦淞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走访调查包工头,并和该公司核实、协调,该公司承诺将会按照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但随后,芦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及致电督促,该公司一直未兑现承诺。与此同时,该公司以经济合同纠纷为由将包工头张某告上法庭,在一审败诉并且无新证据的情况下继续坚持二审。
2021年4月28日,鉴于该公司欠薪的客观事实和公司负责人出尔反尔逃避支付的违法行为,芦淞区人社局向该公司和劳务承包人张某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因该公司支付能力不足,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多次协调下,只陆续向张某支付了10.8万元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2021年12月,芦淞区人社局将该案移送芦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核定该公司还欠付69名农民工工资82万余元。
芦淞区法院经过多方努力,对该公司强制执行到位,追回被拖欠的82万余元工资。69名农民工终于收到了被欠2年多的血汗钱。一些远在外省务工的农民工纷纷打来电话,向芦淞区人社局和芦淞法院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