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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真金白银,奖励举报投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吹哨人”。由市应急管理局、安委办、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株洲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吹哨人”投诉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重奖激励,最高奖励30万元。

《办法》明确,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通过12350或“12345”市长热线举报,也可通过信件举报、网络举报、当面举报和上级部门交办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线索,明确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可以提供照片、视频、音频、文字等资料。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最高可获1000元至30万元现金奖励。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单位;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全市共发放奖金54100元。

“这一举措对发现和查处重大隐患,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发挥不可替代的‘帮手’作用。”市安委办和应急管理局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同筑牢全民参与、人人监督的安全防线。

关键词: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