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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小区物业公司退费260元,感谢你们主持公道!”近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工作人员收到天元区某小区原业主黄女士的感谢信息。

去年以来,黄女士家住天元区某小区,她和一些邻居认为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费,还另以每户每月10元的标准收取小区“水景(动力)”费的行为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投诉后,他们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理不服,遂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争议:水景(动力)费该不该收?

该问题涉及小区1000余户住户。市司法局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后,立即安排办案人员进行调查,并多次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企业进行协调。

经调查,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主管部门报备的物业费标准之外,另以每户10元的标准收取“水景(动力)”费。物业公司辩称,该项收费并非实施政府指导价,而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市场调节收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办案人员认为该案的焦点为高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中“水景(动力)”费是否属于政府指导价范畴。如是,则物业公司的行为违法。然而,根据我市相应的政策文件对该项收费的性质规定并不明确,至此,案件进展陷入僵局。

为了厘清此类问题中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市司法局向政策制定部门发函,要求对该项收费的性质予以明确。最终,该项收费明确为政府指导价,已经包含在住宅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中,物业公司不得再另行收取。随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该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进展:责令物业公司退还63万余元

1月13日,执法部门向小区物业公司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其退还违法收取的该小区1099户的“水景(动力)”费,共计635641元。截至2月15日,物业公司已经给476户业主退款,共计310659元,剩余的退费工作正在开展中。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市司法局作为市本级唯一的行政复议机构,始终牢牢抓住“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这个政策定位,在征地拆迁、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及林地林权争议、保障性住房分配、物业服务纠纷、工伤工龄认定等案件上持续发力,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烦心事。”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全市各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91件,比上年(304件)增长61.5%,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有29件,占8.31%,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到91.69%。

关键词: 物业公司 市司法局 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