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紫金财经8月31日消息 最近接到一位当事人的咨询,她说她经历了交通事故,但是问题在于误工损失如何计算。因为她之前是按时上班的,但是她没有办法证明她发生事故之前连续一年的工资损失情况,想咨询律师,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对于误工费如何计算呢?
针对她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的规定,关于误工费的确定法院一般分三个步骤。
第一:如果被侵权人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交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社保记录、纳税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据此计算实际误工损失。如果固定收入无法计算的,比如只有证据证明基本工资情况,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提成情况的,法官可能以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损失。
例如,北京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7535元,月平均工资为10628元。以该标准为基数,结合误工时间就可以计算出误工费。
第二:如果被侵权人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交其最近三年的收入,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第三:如果被侵权人既没有固定收入,又没有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的,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遇到这种情况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实际工作情况、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酌定数额进行计算。
当事人的情况其实属于第一种情况,听过我的解答后,她也表示咨询了其他人,有人答复这种情况北京的判决标准是5000元/月。
当然,这种情况也是可能发生的,因为法院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我们一旦提起诉讼,出于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应该首先选择较高赔偿计算方式进行核算。因为法院的审理完全依据原告诉讼请求审理,如果起诉时的诉讼请求只有5000元,最终的赔偿额亦不可能超过5000元/月,但是如果我们采取较高标准起诉,可能争取到更高的赔偿额。因此,对于诉讼而言,诉讼请求的确定以及诉讼策略的选择,往往是案件胜诉的关键环节,不可轻视,应当慎重对待。(作者:李娜,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研究生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