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报问询函回复延期超过8个月、累计延期17次,*ST科林的“花式保壳”不断刷新A股历史纪录。

本报2022年8月26日刊发《*ST科林保壳术调查:互联网业务突击收入成色几何二级市场浮现关联账户“暗盘”》,质疑*ST科林涉嫌通过财务造假虚增收入来逃避退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日前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ST科林2021年被认定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还有6082.08万元的业务收入被认定为不具备商业实质和与主营业务无关。公司被责令逐项落实改正并于2023年2月1日前完成整改。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ST科林股票或面临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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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相关问题,中国证券报记者多次拨打*ST科林联系电话,但均未能取得联系。

“延期回复”刷新历史纪录

1月13日晚间,*ST科林毫无悬念地再次披露了一份半年报问询函延期回复公告。这已经是自2022年9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2022年半年报发出问询函以来的第9次延期。

实际上,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5月5日对其2021年报的问询函,公司已经延期回复超过8个月,累计延期17次之多。

同时,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报于2022年8月26日刊发调查报道《*ST科林保壳术调查:互联网业务突击收入成色几何二级市场浮现关联账户“暗盘”》,独家揭露*ST科林涉嫌通过财务造假逃避退市等问题的关注函,公司自2022年8月29日以来已经延期回复超过4个月,累计延期9次。

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1月11日针对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ST科林也是一再延期,至今尚未回复。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所有的延期回复理由均为“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及完善”。

对此,资深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历年来都会出现一些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通过捐赠资产等方式,进行“花式保壳”的现象,但采用这种极端消极的态度对抗监管以达到规避退市的案例实属罕见,延期回复时间远超正常情况,刷新了A股市场的历史纪录。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记者表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属于自律性组织,依据该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包括*ST科林在内的监管对象应当积极配合交易所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回复、说明及其他相关文件,或者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等,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等为由不履行报告、公告和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的义务。

上述律师进一步补充,根据《上市规则》中的违规处理条款,监管对象违反本规则或其他规定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单独或者合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实施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甚至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等10项监管措施,比如移送证监会立案调查就是其中的一个选项。

“财务造假” 退市大限将至

实际上,对于*ST科林的消极态度,证监会已经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对公司立案调查并对相关主体作出行政处罚。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科林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而根据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调查认定,*ST科林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39.52%、52.24%。

同时,根据江苏证监局对*ST科林出具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2021年通过控股子公司易有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易有乐”)新开展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即对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执享(厦门)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提供的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的收入共计7527.26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上述决定书,易有乐与柠檬无限网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简称“柠檬无限”)、长沙青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沙青萤”)和成都美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成都美翔”)等客户之间的技术研发服务业务,2021年分别确认收入4143.40万元、1155.66万元和783.02万元均不具有商业合理性。

其中,易有乐与柠檬无限、长沙青萤等客户之间存在管理混同的情形,包括存在易有乐的员工在柠檬无限报销费用的情况,易有乐财务人员的电脑中存有柠檬无限银行账户日记,易有乐人事人员同时统计易有乐和柠檬无限、长沙青萤的员工花名册等。

同时,从资金流水看也存在明显造假。长沙青萤支付给易有乐的资金,部分可追溯至易有乐或其法定代表人杨慧;成都美翔支付易有乐的资金,部分可追溯至易有乐,且资金流转的多个环节存在付款IP地址相同的情况。

此外,截至江苏证监局调查时,柠檬无限斥资4000多万元向易有乐采购的产品未完全投入实际使用,长沙青萤未通过斥资1000多万元向易有乐采购的相关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收益。而成都美翔则不包括网站运营、电子商务等业务,未获得电商平台的经营许可证,无法通过运营相关电商平台产生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和《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定的情况,*ST科林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原来1.45亿元的基础上至少要扣除被认定为虚增的6719.35万元和被认定为不具备商业实质的6082.08万元,调整后无疑将低于1亿元,进而导致触及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红线”,公司股票或被终止上市。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在程序上公司还可以针对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针对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甚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与处罚措施并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要求*ST科林对照责令改正决定书逐项落实改正,并于2023年2月1日前完成整改。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公司的股票或被终止上市。

关键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