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起至次年的3月15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特护期。日前,省政府召开2023年全省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市就该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并下发《株洲市2023年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几何?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全市如何捍卫“株洲蓝”?


(资料图)

空气质量改善率排名全省第一

截至10月15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5天,优良率为88.5%,较上年同期上升8.3%,其中轻度污染天气24天,中度污染天气5天,重度污染天气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绝对值排名全省第九位、改善率排名全省第一位。

“我市今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长沙多34天,比湘潭多7天。”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易国华介绍,大规模地关停并转以及落后产能淘汰之后,想要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就要高位统筹、全域发力,从精细管控与治理着手,将每一项工作、每一个要求落到实处,一微克一微克地促改善。

为此,我市建立起了大气污染防治“日巡查、周调度、月考核通报、季考核讲评”制度,环境空气质量靠后的醴陵市、渌口区、株洲经开区和芦淞区,分别被市委、市政府领导约谈。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检查工地、火点易发区域、餐饮油烟、工业炉窑、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等3万余家(次),累计发现问题5526个,立案266起,完成整改5074个。

核定应急减排清单企业2566家

秋冬季节的气象条件、污染物扩散条件将显著变差,传输污染、交叉污染等不利因素将显著增多,因此每年的10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被定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

“气象条件、污染物扩散条件和传输污染,我们很难干预。守护好‘株洲蓝’的核心,就在于对本地污染源的各项管控举措要更细、更实。”易国华介绍,《方案》从工业企业废气监管、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餐饮油烟整治、扬尘防治、散煤污染防治等11个方面,将具体工作细化到市生态环境局、交警支队、城管局、发改委等17个市直部门,并明确考核计分细则。

《方案》还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建立特护期大气污染巡查机制,制定巡查计划,自10月31日起,每日安排开展重点大气污染源巡查,对突发源等具有时效性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现场处置,时限不超过半小时;市直相关部门对各区巡查情况进行监督,做到每日调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查。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排查了全市3292家涉气企业,逐一摸清其生产工序、产品产量、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各项治理设施情况,最终核定应急减排清单企业2566家。

“一企一策,每家企业都制定了应急减排方案,大到压减产能,小到停用企业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都有细致明确的要求和安排。”易国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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