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为帮助困难老年人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家养老质量,宁夏民政厅等7部门于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十四五”期间,宁夏将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居家适老化改造是指将老年人居家环境改造得更具安全、功能、舒适度,更符合老年人的生活惯。记者了解到,本次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荐了13个基础类和17个可选类改造配置项目。

宁夏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二级调研员桂杨介绍,基础类项目指政府对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完全免费的,包括地面防滑处理,配置护理床、淋浴椅、防走失装置等;可选类项目则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据了解,宁夏当地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严格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程序。改造的家庭住房,老年人应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廉租房需提供协议及租金支付凭证,且承诺没有被纳入拆迁规划。两年内已享受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纳入。

同时,宁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家庭,倡导有需要的其他老年人家庭自主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目前,2021年度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6个县区项目资金已经到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宁夏60岁及以上人口为974142人,占13.5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3.95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快。(完)

(记者 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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