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领域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自10月12日起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建局联合开展普通住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对象为2019年1月1日以来的已售或在售楼盘,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的行为;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的行为;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的行为;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的行为;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的行为;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的行为;捂盘惜售、炒卖房号等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未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政策的行为;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通讯员 佘殿福 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