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深圳发布第三批集中供地出让公告,共11宗住宅用地,将于11月25日出让。
11宗地块总土地面积约38.0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1.64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352亿元。分别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宗、南山区1宗、福田区1宗、宝安区2宗、光明区3宗、龙岗区2宗、坪山区1宗。
本批次用地初始建设的公共住房类型有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出租型或出售型人才住房,竞建设类型主要为出售型人才住房。除2宗人才住房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主要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积、限住房销售均价及最高售价,竞地价、竞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积(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面积),达到竞出售型人才住房最高限制面积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最高溢价率仍控制在1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