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了创新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浙江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域实行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电子居住证”)。

从今年3月17日起,杭州全市范围内对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申领人将进行网上核发电子居住证,取消实体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发放。对由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及审批,公安机关负责签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同步升级为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不需要跑线下窗口

电子居住证改为在线自助办理

以往,居住证都需要拿着材料跑到派出所才能办理,费事费力。而电子居住证最明显的优点就是办证不用跑。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群众只需要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以及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渠道,就能在线自助办理电子居住证申领、签注等业务。

电子居住证的领取方式也很简单。如果是用“警察叔叔”APP和“浙里办”APP申领,进入“我的”—“我的证照”—“添加证件”,选择“电子居住证”进行领取。如果是通过“支付宝”APP申领,则是进入“市民中心”—“浙里办”—“我的证件”—“已关联证件”—“添加证件”,选择 “电子居住证”进行领取。

已完成居住证申领的群众可登录“浙里办”APP或“警察叔叔”APP,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其中,已申领或首次申领电子居住证,须在“我的证照”中加载电子居住证。以后,群众在需要用电子居住证的地方,只需一部手机就能随时随地查看、展示,方便办理各类事项。

而对于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证窗口办理居住证申领、签注业务。审批通过后,签发电子居住证或签注延长证件有效期1年,发放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已领取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如确需纸质凭证,由本人或受托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现场打印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是两个不同的政务服务项目。依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在杭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后持有的纸质《告知单》或电子《居住登记凭证》,仅为流动人口已办理居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凭证,不能作为居住证使用,在杭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及时申领电子居住证。

另外,《浙江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原来需要去线下窗口办理签注的,如今也只需要在家动动手指就能完成。居住证持有人可在“警察叔叔”APP线上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实现居住证签注智能便捷“秒办”。

“警察叔叔”APP中的居住证有三色标识,通过“红黄绿”三色直观提示居住证持有人证件状态。绿色代表居住登记信息在有效期内;黄色代表居住登记即将过期,居住登记信息到期30日内;而红色则表示居住登记信息已过期。

哪些人可以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记者帮大家打听好了

那么到底哪些人可以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记者也帮大家打听好了。

以杭州市为例,流动人口在杭州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电子居住证。

在申领时,申领者除了需要有效身份证件期正面免冠照外,还需要提供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比如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的,需要提供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

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领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等资料。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合法稳定住所系直系亲属的(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还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以连续就读条件申领,需要提供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关键词: 办证不用跑 网上核发 电子居住证 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