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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河清水,株洲、萍乡再次走到一起。

近日,株洲、萍乡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员汇聚一堂,对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草案进行集中改稿。

去年7月、湖南、江西两省人大决定湘赣携手就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开展协同立法,经过前期共同调研、共同起草,该法规草案8月底已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形成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在9月底进行了一审。

为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水利部、高校、流域相关县市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等各方意见,收集建议206条。专班根据意见,逐条梳理吸纳。

共同改稿就是要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共同遵守的规范文本。这其中,不仅有相关条款的取舍,也涉及具体内容的规范表述。考验的不仅是专业能力水平,也是工作细致程度。

坚持问题导向,最新草案文本对协同保护的部门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比如,“市、流域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流域协同保护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是新增内容,也是讨论焦点。“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是现实所需,也是积极回应基层关切。”株洲法工委给出理由。

充分吸纳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最新草案文本对两市规划协同、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同明确在市一级,县一级根据需求决定是否协同。“目的是实现法规的规范性和工作的自由性相统一。”株洲法工委抛出修改原因,双方对必要性和表述规范性提出真知灼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细化条款。

法规草案围绕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这根主线,聚焦“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重大问题,进一步对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联合河长制每年跨区域巡河次数、鼓励流域相邻乡镇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进行了明确,让法规更接地气、更具可操作性。

经过激烈讨论,双方对共同关切的内容全部达成共识。草案文本共修改17处,文本从24条减少至16条。走出会场,起草专班人员的手再次紧紧握在一起。

根据安排,10月底将对法规进行二审,法规将在株萍两地同步审议,同步实施,同步宣传,并协同开展监督,真正让流域百姓有好水喝、好水用,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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