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中、建四大行12日发布公告称,自8月25日起,将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统一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若有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四大行也作出相应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底发布公告称,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将进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客户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决定是“换锚”为LPR,还是固定利率。

随着转换结束日期临近,不少人非常关心未能及时作出选择的存量房贷如何处理。对此,四大行日前发布公告称,将代客批量转换为LPR定价。

根据四大行公告,批量转换范围包括2020年1月1日前银行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

不过,如果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四大行也提出了解决办法。中国工商银行表示,若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于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

中国农业银行表示,如不希望批量转换,客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含),可通过农行掌上银行、网上银行、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届时农行将不对其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

中国银行表示,如客户不希望批量转换,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

中国建设银行表示,如客户希望自主办理,可在2020年8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全国任一网点或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对于批量转换完成后有异议的客户,部分银行也明确了相关安排。工行表示,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农行表示,在批量转换后有异议的客户,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农行掌上银行、网上银行、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协商处理。如希望撤销批量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办理。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建行表示,批量转换完成后,如客户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到建行任一网点智慧柜员机、贷款经办机构处理。(记者吴雨、李延霞)

关键词: 存量房贷 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