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消息,海南自2月1日起试行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房租约提代付制度。此举同时减轻经办机构租房业务审批压力,进一步遏制租房提取业务骗提套取行为。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房租约提代付业务(以下简称“房租约提代付”),是指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按约定金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租住具有合法权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受托转租人(以下简称“房屋出租人”)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房租约提代付业务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租房提取不再先租后提,将实行按月或按季支付,职工无需垫资支付租金;二是无需一年一提、年年申请,约提代付业务最长有效期限达3年,申请一次最长3年内有效;三是约提代付业务提取款项将直接转账给房屋出租人,用于支付房租,不再转给职工本人。
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职工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一是申请职工要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二是申请职工家庭在本省工作所在市县无自有住房并租房居住;三是申请职工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申请职工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未被法院全部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销户的;五是租住房屋具有合法权属。(应剑群)
关键词: 海南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