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一轮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仍在继续。昨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承诺活动暨政策宣讲会议,宣布4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哄抬房价、虚假销售和18项重点整治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广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仍存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违规经营或不规范经营等情况。广州市住建局近年来在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中发现了部分典型问题,该负责人通报了3个案例给房地产中介机构提醒与警示。
据介绍,广州还根据投诉和市场检查情况梳理了18个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易发多发违规行为。例如,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垄断市场、囤积房源,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等。该负责人表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引以为戒,规范经营。
典型案例
“讲大话”做出误导性承诺 害得买家难履约
出售方马某的房屋面积为148平方米。陈某有意购买该房屋,向某中介公司询问购买房屋的贷款事宜。中介公司执业人员向陈某承诺按揭贷款可占到房款总额的60%。出售方马某与购买方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向马某支付首期款300万元(约占总房价款40%),剩余60%的房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办理贷款手续时,银行告知购买方陈某,由于其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所购房屋超过144平方米,属非普通住宅,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只能按揭贷款房款总额的30%。陈某因贷款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投诉中介公司及其执业人员。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提供房屋交易中介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当事人房屋交易相关情况和本市房地产政策相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应当知晓贷款政策及合同约定贷款比例与政策不符的情况下,做出误导性承诺,导致投诉人不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上述规定。
因此,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中介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对职业人员处以2万元罚款。
网签合同提高交易价 助买家骗取贷款额度
出售方贺某、购买方邹某在某中介公司促成下签订了关于某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易价格为189万元。
随后,中介公司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中制作了成交价为240万元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并将该网签合同提交银行用于办理贷款手续。
经核查,出售方贺某、购买方邹某确认房屋交易真实价格为189万元,提高成交价是为了骗取高额银行贷款。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出于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在本案中,为骗取贷款额度,买卖双方签订网签合同时将交易价格提高,中介公司在明知房屋交易真实价格的情况下,为其签订不同价款的网签合同提供了便利,违反上述规定。
因此,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该中介公司网上签约资格,并处3万元罚款,对中介执业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
未查验买方代理人身份 中介公司被罚万元
李某委托某中介公司出售其房屋。中介公司寻找到买家王某,王某声称其是代理弟弟看房,但未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谈妥交易价格后,李某、王某、中介公司当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某以购买方代理人的身份签了名。合同签订后,出售方李某认为他是将房屋出售给了王某,而非王某的弟弟,双方产生纠纷。李某投诉中介公司及其执业人员未依法查验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和权限。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提供房屋交易服务时,应查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和权限。王某虽承诺弟弟口头委托其购买房产,但未提供其弟弟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中介公司及其执业人员未依法查验买方及代理人的身份和权限。因此,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中介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对执业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
4月中至7月中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广州市住建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哄抬房价、虚假销售和18项重点整治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活动现场,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就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服务,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发起倡议。现场的18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按揭服务机构及互联网房源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代表签署了《承诺书》,在“规范发布房源信息”“如实披露交易信息”“规范服务收费”“规范服务流程”“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几个方面都作出了承诺。
(全媒体记者刘春林、全杰 通讯员穗住建宣)
关键词: 规范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