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调整了迁户渠道。将59号文中人才引进迁户、政策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积分入户四个入户渠道整合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政策随迁入户三类。其中,积分入户具体分为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投资纳税积分入户三个类别。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将加大造假惩处力度。对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入户人员,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户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对于本次主要修订原则,征求意见稿表示:一是保持政策稳定和延续。延续59号文入户人群全覆盖特点,针对学历型人才、技术技能型人才、政策迁户人员、投资纳税人员、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人员分类施策。

二是注重政策的整体和系统。修订后的政策分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入户三个类别,三个类别互相补充、紧密衔接,构建出“核准类入户为主体,积分制入户为重点,政策入户为有效补充”的“三位一体”迁入户体系。

三是提升政策的针对和精准。提高核准类入户门槛,完善人才引进积分指标,优化老人、夫妻随迁条件,切实促进户籍人口结构优化。

四是坚持入户人员总量可控。对不符合核准类及政策随迁条件的人员全部实行积分制入户,既能确保严格在计划指标限额内审批引进,又能根据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指标供给实行动态调整,整体操作弹可控。

关键词: 深圳市 户籍 学历 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