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近日印发。

《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2日起,广州各银行的房屋类单笔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全部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在网上申请办理。企业、群众在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时,可通过各银行网点设置的便民服务窗口,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必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即日起,对广东省内(深圳除外)其他地区银行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提交的广州地区房屋类已上线业务,广州不动产登记机构可直接办理。也就是说,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广东省内金融机构申请广州地区的房屋抵押登记、涂销抵押登记业务可跨城办理。(全媒体记者杜娟)

关键词: 广州省 不动产 抵押登记 跨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