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2月16日电 题:低价买来的爆款商品背后藏着什么猫腻?——“盗图抄店”网络售假调查

新华社记者魏飚

同样的爆款商品,不同的网购平台售价相差数倍;商品店铺信息和图片相同,甚至还有一样的质检报告,但买来发现品质有着天壤之别……消费者网购到的低价爆款商品,以为是捡了便宜,实际上买到的却是冒牌货、山寨款,不少人还蒙在鼓里。

“我的爆款成了别人的10万+”

“你家店在其他平台也有店吗?图片都一模一样,300多元的同款衣服为何在其他平台仅卖70元?”淘宝某女装店主盛易莎每当遇到有买家咨询类似的问题,都深感无奈。盛易莎说,我们开设的店铺是自己当设计师、自己拍模特图的纯原创品牌。

网店销售的一款大衣在“双11”成为爆款后,被超过330家其他网购平台店铺盗图,多家店铺显示已售“10万+”。

“被盗图后,我们家爆款大衣销量断崖式下跌。”盛女士说,我把盗我们图的商品买来一看,就不是一样的东西。我们用的是纯羊毛,光面料就七八十块钱一米,盗图假货的一米才二十多块钱。

不同网购平台之间,一样的商铺图片,价格却相差很大。(手机截图)

盛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跨平台盗用爆款商品整套宣传图片和网页设计,低价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高仿同款商品的“盗图抄店”现象,已经从服装类产品“重灾区”向窗帘、货架、日用品等领域蔓延。

江苏某品牌货架的网店商家孙先生因为商品图片拍得好、销量大,遭遇了其他电商平台多家店铺盗图。孙先生说,他和妻子自己做模特、花钱请人拍摄的产品主图、货架包装图均被盗用,有的商家甚至盗用其质检报告。“销量最高的那家店总销量近万件,完全把我的店搬过去了,卖的货却是别的地方采购的。”孙先生说。

一家网店专门负责处理侵权问题的工作人员刘欢说,他通过筛选网店销售量过300件的产品,发现其他平台上有80多家店在盗图,而且有的根本没有营业执照。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刘凯告诉记者,跨平台盗图抄店行为主要存在于一些新兴社交电商等治理薄弱的平台,盗图商家大多通过盗用原创商家的商品图片和抄搬原创店铺,产品以次充好,低价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高仿同款。“盗图抄店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不仅分走原创商家大量客流,更是一种隐秘的新型售假方式。”刘凯说。

隐秘性强、维权困难,网售假冒高仿成产业链

受访者表示,盗图抄店存在跨地域性、跨平台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大量的“一键搬店”软件和教学视频充斥网络,从源头盗图搬店到后续生产加工,已经形成完整的制售假冒、高仿商品的产业链条。

网上“一键搬店”视频教学。(手机截图)

太原市市场监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网上售卖的商品图片数量庞大,哪些是侵权盗图,监管部门很难识别,除非是商家举报侵权,监管部门才进一步调查。一家网店店主说,盗图商家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即便是一个平台下架产品,他会选择其他平台照样开店。

消费者与一家电商的对话。(手机截图)

商家向记者反映最为强烈的是,一些社交电商平台的网店盗图抄店肆无忌惮,对于商家的投诉不处理或者拖延处理。一位被盗图的电商说,最难的就是跨平台维权,该商家曾去盗图抄店的平台投诉,却被要求在该平台注册开店。“开一家店一般最少需要10天审核期,如果审核不通过,可能又得再等7天。”还有商家反映,有的平台规定盗图抄店处理需要7个工作日,但等了15天也没有处理,最长反馈时间拖了45天。“一两个月的时间,对于做服饰的,特别是时装的商家来说,即便处理了也没有太大意义了。”

此外,记者发现网上存在很多“一键搬店”等第三方软件,社交平台还有类似“如何快速复制同行店铺”的教学视频。一家服饰网店店主周先生告诉记者,有的盗图商家用“一键搬店”工具把产品链接原封不动地复制过去,整个风格、详情页,全部是一样的,然后再仿冒生产高仿产品,形成一条完整的制售假冒、高仿产业链条。

社交平台“盗图抄店”教学视频。(手机录屏)

“一个标尺”治理监管斩断盗图抄店产业链条

去年下半年以来,江苏常熟、浙江绍兴、山西太原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多起跨平台盗图行为。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数字战略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曹钟雄认为,处罚起到了遏制作用,但从长期来看还需加大治理力度。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科科长郭晋认为,对于网络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的关键在于加强对取证技术手段的研究,要与各大电商平台建立互通机制,得到他们的配合。

多位原创网店商家表示,对于反复多次进行盗图抄店等情节严重的商家,应通过司法途径给予严惩,同时建立行业内非法商家黑名单通报制度,这样才能起到“处罚一个、警醒一片”的威慑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不同平台对待盗图抄店举报的态度和做法差异较大,一些社交电商平台甚至提供“一键搬店”等盗图和刷单的工具,纵容商家盗图和刷单,让盗图零成本,是导致这种恶性竞争泛滥的原因之一。因此建议不同平台对治理盗图抄店要统一标尺,建立通畅的维权通道和完善的维权保护机制,不能坐视不管甚至纵容。

曹钟雄说,监管部门可以搭建跨平台协同通报机制,尤其加大对更容易出现“一键盗图”“一键搬店”社交电商平台的监管,实现“一处清退、处处关店”,维护整个电商行业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商业秩序,共同推动和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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