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出租车结账时误付给司机10倍的车费……”近日,涧西区建苑小区60多岁的居民吴女士急匆匆来到市公安局涧西分局珠江路派出所兴隆花园警务室求助。
经了解,吴女士头一天上午着急前往高铁站接人,就在家门口乘了一辆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打车费用为21.6元。由于着急下车,她误付成216元,直至次日早上才发现。
社区民警张文艺一边询问出租车的车牌号和司机的特征,一边开展联系核查。民警通过转账记录、车牌号信息等线索,经出租车公司查询到该出租车司机的身份信息,并立即与其联系说明情况。
出租车司机葛师傅接到电话后,当即表示愿意归还多出来的194.4元。半小时后,葛师傅将钱通过微信转给了民警。随后,民警将钱全部转给了吴女士。
民警提醒:老人使用手机付款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数字并注意小数点,乘坐出租车最好索要发票或记下车牌号,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联系到司机。(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魏孝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