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资阳调查队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据悉,此标准从2021年12月起执行,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均有所调高。其中,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90元/月调整为63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90元/月调整为430元/月;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767元/月调整为82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507元/月调整为560元/月。
(全媒体记者 苏秋伃)